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扎实推进研发投入“三年上 五年强”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08-17 14:20:58 冀中能源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扎实推进研发投入“三年上  五年强”专项行动

为精准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开展研发投入“三年上  五年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战略任务目标和冀中能源集团工作部署,近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安排部署研发投入“三年上台阶、五年强实力”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企业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总共目标,坚持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瞄准战略方向,以解决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的问题为核心,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切实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能、打造创新高地,增强企业持续创新“源动力”。

建立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该集团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强企政策,紧密围绕“三年上、五年强”任务目标靶向,强化研发投入预算管理,每年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中安排专项研发投入资金,并逐年持续稳定增长。

聚焦主业,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该集团依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固本、开源、创新、做强”战略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工艺变革、装备升级,以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煤炭主业,加大科技创新要素注入和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前沿核心技术研发,不断解决企业“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加速补齐创新研发短板。

培育创新平台,发挥科技创新创效主体作用。该集团持续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制定了创新平台管理制度,深化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引领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不断提升创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创新人才引入留住机制。该集团充分利用京津协同发展政策,深入实施“刚柔并进”引才策略,以柔性引进的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家。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领军专家、拔尖技能人才、首席技能人才管理机制,构建科学合理、专业互补的人才梯次结构。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该集团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合作项目的成果归属、知识产权和权益分配保护意识,依据业务特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对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可按照一定比例分享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励和创新人才奖励。

实施研发投入强度刚性目标考核机制。该集团根据主业分类实施考核,积极探索增设资金投向、创新平台建设、争创科技奖项、建设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指标,加强考核权重,将研发投入强度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负责人任免奖惩、薪酬分配直接挂钩。

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该集团建立了更具灵活性的市场竞争力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对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的单位在工资总额上给予支持。对获得国际性、国家级创新成果奖和省重大科技发明奖的团队(个人)、为企业创新成果作出显著贡献的团队(个人)给予奖励,两个奖励均上不封顶。同时,要用足用好加计扣除相关政策,深化创新工作室建设,完善对员工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的奖励机制,对通过验收的新建科技创新平台予以奖励,实现研发费用“应统尽统”“应归尽归”。

建立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该集团充分尊重科技创新多样性、不确定性和市场效应客观规律,建立了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符合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实施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违法违规操作、没有利益输送、没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调查认定后,免予责任追究,进一步保障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为确保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该集团建立健全了专项行动考核评估机制,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对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排名和约谈等机制,对推进落实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推进和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闻中心   冯冉博)